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18日 08:45 阅读次数:

为做好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云南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领导,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

长:杨崇林 (院长)包崇许(书记)

副组长:和兆荣、赖凡

员:陈严、党云琨、王奕、杨俊誉

(二)成立学院推免工作申诉小组,负责处理相关申诉意见,全程监督学院推免工作。

组长:何雨洋 (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赵舒菡、牛芸

二、推荐名额分配

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测算,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

(一)生物科学专业复旦联合培养学生单列推免2名。名额由学校文件规定单列。按照推免生综测成绩要求,本专业复旦联培生按照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单独排名推荐,未取得单列名额的联培生不再与本专业其他学生一起参与推免名额分配。

(二)生物科学(国家生物学基地班)专业推免23名。名额按学校规定的基地班学生人数的50%确定。根据本专业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

(三)生物技术(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专业推免19。名额按学校规定的基地班学生人数的50%确定指标。根据本专业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推荐。

(四)生物科学专业推免3名。名额按学校规定的本专业学生人数的7% + 专业建设等奖励名额 + 考研升学奖励名额 + 国家急需学科领域和一流学科倾斜名额来确定。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五)生物技术专业推免5名。名额按学校规定的本专业学生人数的7% + 专业建设等奖励名额 + 考研升学奖励名额 + 国家急需学科领域和一流学科倾斜名额来确定。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4届毕业生。

(二)爱党爱国,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无“警告”及以上处分记录。

(三)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前三年平均学习绩点(GPA)不低于2.8;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及以上;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学生在复旦大学学习期间须按照相应的联合培养方案至少修满80学分。

(四)学生修读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公共必修课程必须合格,且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公共必修课程中的思政课程不得有补考、重修现象。

(五)达到上述条件者,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学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推荐。

(六)严格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测算。按照云南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综合评价学生,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征兵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纳入综合测评体系。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中共云南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云大党字201940号)文件精神,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5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8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应给予推荐资格;

2.学生到教育部新职业网“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所列的国际组织实习,实习 1个月到3个月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 0.2 分;实习 3个月到半年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 0.5 分;实习半年及以上并有证明材料的,统一在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分上加 1 分。

四、推荐程序

(一)学院将《云南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等文件张贴公告并传达至学生。

(二)学院按照《云南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拟推荐名单。

(三)学院拟推免名单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学院将拟推免名单及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学院通知公示无异议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在929日至 10 20 日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10 20 日之后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均向本校或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充分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一律不以报考本校或指定单位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学校欢迎各位同学积极报考本校。

(二)切实公开推免信息。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各专业推免名额等信息提前在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拟推免名单在学院公示栏、学院网站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三)严格实施回避制度。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参加推免招生的,应在推免工作开始前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学院推免咨询电话:65931972(杨老师)65931563(王老师)

学院推免监察、申诉电话:65933730(赵老师)。

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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