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21日 19:04 阅读次数:

云南大学始建于1923年,是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云南省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高校。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方面拥有微生物学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覆盖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7个扩展专业点和相应的硕士点。教育部最新学科评估中,我院生物学排名第9。微生物学、植物学与动物学进入全球ESI前1%。

学院现有教职工105人,包括教授22人,副教授26人。其中,2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2人获评“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获评“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0人入选“云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在教学方面,获评“国家级教学团队”和“云南省教学团队”各1个。学院出版专著20余部,主编教材12部,其中6部教材为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入选为国家级精品教材。

在科学研究方面,生命科学学院在经典植物学、动物学和微生物学研究领域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研究优势。为适应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需要,生命科学学院新近成立了“云南大学生命科学研究中心”。“云南大学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将面向国家和云南省经济发展和人口健康的重大战略需求,聚焦于现代生命科学领域的重要科学问题,开展具有鲜明学科特色、国际水准、国内一流的现代生命科学研究。“云南大学生命科学研究中心”将与“云南生物资源利用与保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紧密协作,建设成为中国西南以及东南亚地区生命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校选拔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重要举措,更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大力推进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是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点。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文件以及“云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推免生接收办法”精神,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保证云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我院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2.规范推免生遴选工作,在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

3.做好推荐办法、接收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接收社会各界监督。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接收推免生办法,监督和指导各院系推免生接收工作,审核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工作小组成员由招生办公室全体成员组成。

各学院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及研究生秘书等组成,负责本学院的推免接收工作。

三、接收专业及名额

接收专业

《云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四、推免生相关待遇

(一)奖学金

(1)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

(2)推免生入学当年可以享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次年起,学业奖学金按照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选。

(3)推免生可参加云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学年。

(4)我校还设置有研究生东陆英才奖学金、张文勋奖学金、岳虹研究生奖学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以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伍达观奖学金、华藏奖学金、方国瑜奖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等十余项各级各类奖学金。

(5)优秀推免生在学期间若获得我校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第一年将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年。

(二)出国公派留学项目

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能够为学习优秀的研究生提供到国外高水平大学继续深造学习的机会。

五、接收条件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六、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云南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含获云南大学本校推免资格的申请本校的考生),可于2017年9月28日~10月24日时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办理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等手续;并填报志愿,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接受我院复试通知。

2.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向学院提供以下书面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者成绩单),以及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相应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按照学院通知要求进行复试及体检。

3. 2017年我院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及录取情况采用现场面试、视频等形式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考核和复试。

4. 推免生不再收取复试费。

5. 外校推免生可以不到校参加体检,但需于10月10日前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原件寄送至我院研究生办公室。需要到我校参加体检的考生可以前往我校体检地点:云南大学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东陆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云南大学校医院体检费为165元/人,需空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参加体检、未提供体检证明或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6. 完成复试后,学院按复试成绩排名等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录取、接收专业等)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6.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学院即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放录取通知,申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七、复试要求

拟接收的推免生一律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具体要求由学院(研究院)确定并组织安排,我院将成立复试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资格审查:

由我院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包括审验考生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者成绩单),以及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相应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另,我院需收取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于录取后办理银行卡用。

以上述书面材料需要在复试前提交,提交方式为:

直接交至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扫描后,电子版通过邮件发送,纸质版于10月10日前邮寄至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詹老师。

注:所有材料复试时需验原件。

2.复试内容:

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2017年我院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及录取情况采用面试、视频等形式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考核和复试。

3.复试时间:我院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及录取情况组织数次复试。由我院自主确定后通知考生。

4.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结束后,学院根据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及时报研招办审核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6.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我校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公示于研究生院网站上。

九、其他事项

1.没有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不受理其申请。

2.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及入学资格。

4.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5、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詹老师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东陆校区南学楼102室

邮政编码:650091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邮箱:yunhaizhan@yn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5031412

生命科学学院网址:http://www.ynusky.ynu.edu.cn

学校咨询及申诉电话:0871-65033837,0871-65033908

学校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grs.ynu.edu.cn


                      热忱欢迎省内外各高校推免生申请我院!



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