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23日 11:25 阅读次数: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国家、云南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和生命科学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主系统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学院复试专家组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面试。

 

一、考生前期准备:

请考生一定保持信息畅通!

学生一般需要按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应提前准备符合“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的设备和环境,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2部手机或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等),确定独立安静且网络良好的复试地点。电脑或1部手机用于正面网络远程复试,另一部手机用于背面视频全场面监控,用于视频监控的设备应置于考生斜后方1米左右。复试过程中不得转换考试界面,不得人为中断任何一台设备,不得使用电子设备查阅资料,不得对考试界面、过程进行截屏录像,不得将考试过程发送到互联网上,否则按照复试违规或作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由于涉及复试过程中屏幕共享等问题,双手机方案可能会影响整体的效果,因此建议各位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作为第一机位,手机作为第二机位。

考生应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居家或者宿舍)准备复试。严禁选择在培训机构、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考生如确实存在困难,应在复试前及时向报考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

具体要求见《云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附件3)和《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4)。

复试工作正式开展前,各专业会随机邀请部分考生对系统进行测试和演练。

 

二、各专业时间节点安排:

1、生命科学学院根据生物学科的特点,复试采取差额的形式,差额比列为1:1.3,未达到1:1.3的专业按实际上线人数进行复试,拟录取以考生最终综合成绩为准。

2、3月25--3月31日各专业根据安排随机邀请部分考生对系统进行测试和演练。

3、 327-3月31日,各专业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收取复试费。

资格审核材料要求:

(一)资格审查

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政审表、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5)、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以及考生资源准备的能代表个人素质能力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请考生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以报考专业名称+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并于331日前提交给各专业秘书。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二)资格审查要求:

1)根据考生的《复试信息核对表》,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拟报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请提交与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书》(从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下载”中下载,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政审表),无学习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不提供,待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及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双少生),须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单位签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5)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

6)资格审查应在复试完成(至少提前1天),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各专业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复试期间,学校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现场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

7)考生政审和其他纸质材料待新生开学入校后统一上交。

8)复试费可在qq群中统一收款,费用为每生100元。

7、331日-4月15 各专业复试。安排如下: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复试时间

014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5

微生物学

拟分2个复试组

3月31-4月15日

具体时间以各专业通知为准

014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7

遗传学

拟分1个复试组

014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8

发育生物学

拟分1个复试组

014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9

细胞生物学

拟分2个复试组

014

生命科学学院

071010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拟分2个复试组

014

生命科学学院

071011

生物物理学

拟分1个复试组

014

生命科学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01方向

到各专业参加复试

3月31-4月15日

具体时间以各专业通知为准

生物与医药02方向

拟分1个复试组

生物与医药03方向

拟分1个复试组

三、复试内容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复试的形式,以各专业通知为准

1.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设计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和英语口语)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检
    我校体检要求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原则上生命科学学院相关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四、复试流程

1.考生登录复试平台,阅读《云南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和《云南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诚信承诺书》,检查视频和应试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提醒:(1)屏蔽语音通话功能(2)关闭监控机位的麦克风(3)取消音视频通话邀请通知(4)关闭其它App消息通知(5)清理桌面,桌面上只允许摆放面试设备、签字笔和A4空白纸。

2.通过报考资格验证后进入等候区。

3.进入考试区。

1)身份识别:考生向考官展示身份证、准考证。

2)考官再次检查面试环境。

3)开始复试。

4)复试时间到或复试结束,考生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考官结束当前考生面试。

 

五、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包括:外语成绩(满分100分)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占3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满分100分)50%。

 

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外语成绩(满分100分)20%+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满分100分)3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满分100分)5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总计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可与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综合成绩单独排名。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八、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结果由学校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十、复试费用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硕士研究生考生100元/人,费用在资格审核时通过考生所在QQ群收取(不收取现金提取费)。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可和同专业非专项计划考生一同参加复试,但应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1周内向相关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报研招办审核。

(四)其他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调剂要求,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申诉渠道 

电话:0871-65932294

部门: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十三、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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